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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六、天家威严(恭喜ig!edg加油!)

小说:世子的崛起 作者:我的长枪依在 更新时间:2021-0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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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雨楼二楼,谢临江坐在回廊边,举着手中白瓷杯:“冢励兄今日也没来吗。”

  一旁的曹宇点点头:“我出门时上门相邀,可他也不来,自那日之事后冢励兄便......”

  “这等事不管谁遇上都不会好受,世子虽然有理,又是一番好意但总归让冢励兄失了面子,不来也在情理之中吧。”谢临江叹了口气。

  “其实......说句不好听的话,或许......”曹宇犹豫一下:“或许不来也是好的。”

  “曹兄......”

  曹宇看着窗外雪景饮下一杯,又看看旁边三五学子正在讨论诗词,想要写出一首上得了三楼的佳作,然后才开口道:“谢兄弟你有所不知,那日事发之后我也曾上冢府拜访,想要安慰冢兄一番,结果......他如同失心疯了一般,只是怒骂世子,说世子投机取巧,不知谁偏偏刚好在此写一首诗走了狗屎运,不过是运气罢了。

  说世子……到底还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纨绔子弟。在下劝说的,他根本半句听不进去。”

  谢临江皱起眉头:“虽说世子行事古怪,看似乖张妄为,比如这黄布换青幔一事,可这几日下来曹兄不觉得此楼舒适怡人,比京中任何酒楼更加令人流连忘返吗。”

  曹宇点点头:“之前冢兄在望江楼就和我说过世子肆意改动此楼之事,还说他行事只凭一时好恶,恣意妄为,不知为实事之艰,不可能成。可如今此楼门庭若市,舒适怡人,或许冢兄真是说错了。”

  谢临江好奇的又打量四周一圈:“寻常京中酒楼,妓院我大多去过,装饰五花八门各有千秋。

  初到之时还感觉新鲜,可若在久一些,嘈杂之音入耳,便开始烦闷难受,根本待不久。可是此地........我不知哪里不同,但哪怕坐上半日也觉得神清气。”

  曹宇点头表示赞同:“正是如此,几日下来我也感觉好生奇怪,可又不知是何道理。”

  “哈哈,冢兄说世子不懂为实事之艰,或许是他看不懂呢?若是世子为事又是另一番境界,这境界高到冢兄看不懂也不是没可能啊。”谢临江道。

  “或许吧,谢兄之言也有道理。坊间传言总说世子纨绔子弟,横行霸道,我之前并未见过世子,也就信以为真了,直到前几日见到,却和传言中完全不同。明察是非,慧眼如炬,威严逼人,旁人根本不敢与之争锋。”曹宇说着陷入回忆之中:“不过也确实雷厉霸道,但横行二字怕是言重了。”

  “或许这就是天家威严吧。”谢临江笑着说。

  “天家威严?”曹宇一愣,然后也笑了,拱拱手道:“是了是了,谢兄若不说起小弟都忘了,世子乃潇王之后,自有天家威严啊!”

  “哈哈哈,正是如此,天家威严呐!世子年纪轻轻威仪摄人,不愧是皇族。

  不过冢兄却也与几年前一起行风雅韵事的冢兄不同了。

  此次回京本想邀约大家一起饮酒作乐,畅谈风雅,岂不快哉,结果闹出这等丢人之事。

  细细想想,一开始或许就是我错了,他今日乃是朝廷命官,只怕此时在他心中风雅确实比不上权势手段,我却还想着与他谈风雅之事,是举措失当啊。”谢临江惆怅的举杯。

  “谢兄不必自责,人总是会变的,逝者如斯,终有一日你我或许也会如此吧。不过冢兄如此贬低世子大概是为王小姐之事,在下虽然不敢苟同他的做法言辞,但多少可以理解。”

  谢临江默默点头,表示认同:“说到王小姐,我这几日收到怡园诗会的请柬,邀约赏梅,到时估计当朝太傅明德公王越大人也会到场吧。”

  “小弟也正好收到请柬,王小姐乃是明德公的孙女,到时明德公想必有几率会来,若是真来也有机会一睹风采。”

  “是啊,明德公乃是我景朝之柱梁啊!”谢临江也一脸向往:“不过不知王小姐会不会请世子。”

  “我倒想见一见世子风采,只是王小姐大概不会请世子吧,毕竟坊间传言遍布京都,人人都是那般说世子的........”

  “人言可畏啊。”

  .........

  若说到冬天最喜欢吃什么,无非火锅,烤肉和白酒了。

  火锅这种吃法早在魏晋之时就有,只不过不流行,而且用的锅也不会如后世一般讲究。

  而烤串就方便得多,一边烤火一边吃,天寒地冻的冬天这简直再美不过。

  李业闲着没事下午就开始准备,木炭王府多的是,可烤架是没有的。他就从厨房找了好几把火钳,洗刷干净再用竹条把两边编扎起来就成了简易烤架。

  然后肉串自己弄,只不过他这一动手可把王府厨房的下人吓坏了,秋儿月儿还有严毢也再三劝说。

  世子怎么可以进厨房呢!君子远庖厨,这可是世世代代传下的圣人训诫,可惜他是李星洲,他说一就是一,说二就是二,没人敢违逆。

  这时候李业终于开始感受到李星洲这个身份带给他的好处。

  生活中有这么一个非常明显却又不被人们注意的心理效应。

  举例说甲是一个一直做好事的人,乙是一个一直做坏事的人,并且假设一旦他们做了什么,所有人都知道。

  那么如果有一天甲突然做了一件坏事,乙突然做了一件好事,然后奇怪的事情就出现了。

  按理来说甲一直做好事,唯一做一次坏事,他所作所为中好事是绝大部分,对人们的贡献是最大的。可这时大多数人会开始责备甲,并且忘记他做过的好事。

  而乙呢,他唯一一次做好事,他所作所为中坏事是绝大部分,对人们危害是最大的。可这时大多数人会开始夸赞乙,并且忘记他做过的坏事。

  就好比一支一直赢,从来没输过比赛的球队若是哪一天突然就败了,会被骂惨。而若是一支一直在输的球队输了比赛,人们表示习以为常,要是赢一次就会有很多人为它欢呼。

  而现在李新洲就是这种状态,我是流氓我怕谁?他本来就是坏人,本来就是混蛋啊!

  既然如此做些混蛋、任性的事大家都能接受,若是有朝一日他做了大好事,肯定会有人把他捧到天上去。

  浪子回头金不换,这句话就是这个道理。

  所以李业强硬的压下一切反对的声音,自己做串,自己调配佐料,整整弄了一个下午。

  野外生存经验丰富的李业对佐料也有自己的一手,烤之前配料腌制了会,等到下午又让人去城北打了京中最好的酒,现在王府有钱了,礼钱收了几千两不说,酒楼每月也能挣几百两,不用省那点。

  可惜酒名响亮,叫什么“清风醉”意为风吹来的酒味也能把人醉倒。然而李业估计顶多也就二十多度,冬天喝酒当然越烈越好,有酒有肉,可酒不合格啊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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