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一章 本心真我
光华,无所不至。
万物皆在神之光下泯灭,佛魔之气亦在光华下消泯。
袭灭天来的佛魔之招被神之光破灭,便是连自身亦是暴露在神光之下。
“哇——”
袭灭天来口吐丹红。
更令他震惊的是,胸腹之间绽裂的血痕。
袭灭天来的如来不毁之身是有破绽的,此身便是与他一体两面的一步莲华所有,被袭灭天来吞噬所得。
但在被吞噬之前,一步莲华刻意留下了破绽。那便是胸腹之间的伤痕,这道伤伴随着佛体被吞噬,也一并转移到袭灭天来的身上,乃是他身上的致命破绽。
击此伤,可破如来不毁之身。
但是,此时袭灭天来的伤口非是因为破绽被击中,而是因为如来不毁之身难以承受神之光,以致于这最为薄弱的一点不攻自破,因来自于自身体内的压力而破。
神之光依然不断辐射,与先前的黑暗一般无二,皆是向着四方蔓延,将一切覆盖在光芒之下。
袭灭天来便是连靠近清羽身躯的办法都没有。
当然,便是靠近也无用。清羽的拳脚,袭灭天来先前已经面对过。只能说,完美无缺,据袭灭天来所知,还没有能在招法上胜过清羽的人。
招法无敌,元功根基亦是极致巅峰,那烛龙和圣魔元胎合一的真身亦是圆融如一,这等人,实为可怖。
“真正是恐怖的体质,恐怖的人啊!”
袭灭天来连连后退,面上魔纹却是越发炽盛,“但是,吾亦不是坐以待毙之辈。”
“喝!”
低喝声中,身外化身再现,白袍的佛身与黑袍的魔身并肩,两者再度运纳佛魔之功。
“七邪荼黎——”
“七佛灭罪——”
双身齐齐高喝:“阿兰圣印/梵海神击。”
佛气魔氛,再度联合,袭灭天来以双身同使佛魔至高奥义,双身齐齐探掌,佛魔印决逆着光辉,向那神之光的源头冲击。
“佛魔合一之招,着实不凡。”
清羽眼中龙纹旋绕,身外隐隐盘旋着一道龙首蛇身的魔神之影。那龙首缓缓低垂,隐隐和清羽相合,眸中神光越发炽盛。
刹那间,光芒再度暴涨,两道烛龙之光从双瞳中射出,直击佛魔之招。
“轰隆——”
天崩地裂,便在这双方对撞之时发生,无拘于上下左后,六合八荒,皆是一片鸿蒙,毁灭的气流撕碎一切。
而在那气劲交锋最为激烈之处,一只白皙修长的缓缓探出,撕开气流,而后白发黑服的身影从中走出。
“佛魔合一之招,委实不差,可惜在根基之上,便是你佛魔双体合一的如来不毁之身,也无法与吾抗衡。”
踏着那凶险至极的气流,清羽一路前行,走近袭灭天来。
此时的袭灭天来,已是重伤垂危,如来不毁之身被破,让他伤势持续加深,难以抑制。
“可惜了,若非这一步莲华留下来的伤痕,吾还能再斗几招。”
说着,袭灭天来却是摇了摇头,“再斗几招又如何,终究不是你的对手。不过能见到这等集圣魔为一体的恐怖真身,亦是能让吾心聊表安慰了。”
袭灭天来厌恶人性的私欲贪婪,否定佛与神迹的存在,他一心掀起灾劫,要创立新的信仰。
清羽的存在,也许无法完成袭灭天来创立新信仰的心愿,但他却是能让自私的人类遭受前所未有的浩劫。
死在清羽手里,对袭灭天来来说也算是不错的下场了。
至少,不是死在一步莲华手中。
“至少,吾这一次不再是败在你的手中。”
“一步莲华!”
最后一声高喝后,便是意识的消弭,在清羽一掌下,袭灭天来,殒。
“叮,恭喜宿主击杀五星半反派·袭灭天来,获得物品:幽檀念珠,武功:、······”
属于袭灭天来的武学感悟传输入清羽的脑海中,不仅是魔功,还有佛法真意。
“一切法、一切谛,不可得故。”
佛法、魔意,在清羽心神中尽数上演。
清羽旁观袭灭天来一生感悟,眉心梵印乍现,流转着莫名之光辉。
“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涅槃寂静,三法印阐述之根本,乃是让修者摒弃一切业障,达至彼岸。而在这其中,‘我’,乃是根本。”
天上地下,唯我独尊。
这里所说的“我”,是指无所不在、彻底自在的“大我”、“真我”,亦即“常乐我净”之我。
佛家修行之真谛,便是挣脱世间苦海,摒弃业障,得见真我。
“所以,三法印不是让修者舍弃自我情感,不为万物所动,而是照见真我,秉持本心,心中常驻本心,不坏不损,永恒自在。”
“一步莲华当初分化恶体袭灭天来,便是为了这达至彼岸的永恒自在心境。他以为舍弃了恶心,便是摒弃了业障,却不知善我恶我皆是我,当他舍弃恶我之时,‘我’也就不再完整了。”
“明悟此心之时,袭灭天来和一步莲华终于完整归一,袭灭天来便是一步莲华,得悟真我。只是那时的一步莲华,却是天命已尽,即将身入轮回了。”
“他的一切,到底便宜了我。”
清羽目光湛湛,好似洗去一层铅华一般,心境更复圆满。
他本就是心境高远,如今明悟这三法印的真意,拭去了最后一层尘埃,得到了真正的大自在。
本心本性,佛门之修行说深也深,说浅却也浅,只需秉持本心本性,不为外忧所扰,不生内魔迷心,那心境便是成了。
不过红尘滚滚,欲障迷心,想要永远守住此心,心境永恒自在,却是比登天还难。
换而言之,只要永远守住此心,那么身在苦海也如彼岸,世间无处不自在。
“我之本心便是站在这天地最高峰,从始至终,从未改变。三法印,早就在我心中了。”
清羽挥手,清净之光洗涤周遭,其身所在,便是佛门净土。
这一刻的他,比那些佛门大德更像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