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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六章 恶犬

小说:崇祯有把枪 作者:梦吴越 更新时间:2023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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涿鹿城前,据马壕沟之间,横七竖八躺着清军遗弃的尸体。

  数百具拖着金钱鼠尾辫的尸体中,有真夷,有汉人,有蒙古人,还有来自朝鲜的战兵。

  清军首轮攻势以失败宣告结束,清军伤亡惨重,第二轮进攻迟迟没能组织起来,包衣奴才虽然忠于他们主子,不过在死亡面前,各人却还是本能的想逃走,让他们去送死,怕是要激起哗变的。

  此时在战场上,那些高高在上的女真主子和低微卑贱的奴才们,不再有高低贵贱之分。

  无论是什么人,在红衣大炮面前,都是平等的。

  被炮弹打成稀烂,混杂在一起,内脏,手指,指甲,毛发,粘合在泥土中,将沙土染成暗红色。

  尘归尘,土归土,当是最好的归属。

  崇祯十七年,如果没有朱由检穿越,范文程就不会变身小白鼠,被注射T病毒,在难以想象的痛苦中死去,然后再次活过来。如果范大学士没有英年早逝,多尔衮也不会率清军主力南下,与朱由检决战。

  更重要的是,如果没有这场规模浩大的明清战争,包衣奴才曹忠清也不会赶来北直隶做炮灰。

  在原本历史位面中,曹忠清随顺治爷从龙入关,风云际会,得到统制鳌拜赏识,被提拔为朝廷采办,接手盛京至江南的布匹生意,短短十年光景,便成为富甲一方的官商。

  曹忠清祖籍辽东,是地地道道的铁岭人,他原名叫曹丹,这名字听起来很不好听,不过曹丹本人更是操·蛋,在投奔鞑子后,他立即将自己名字改为曹忠清,以示对我大清赤胆忠心。

  这位包衣奴才入旗时,奴酋皇太极称帝刚满两年,大清正如日中天。

  曹忠清人如其名,终其一生,对大清忠心耿耿,甚至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。

  清军入关前后,在他努力下,辽东与江南之间一度中断的贸易重新开通。

  每年,辽东皮毛人参被倾销到关内,上百万匹丝绸通过运河运往盛京,茶叶瓷器更是不计其数。

  康熙十八年,曹忠清病死,清廷赏赐他为二等公爵封号,康麻子想起自己小时候穿过的开裆裤都是老曹从江南运回来的,不由黯然神伤,下令罢朝三日,思念故人。

  顺治康熙两代,曹家在江南势力急剧膨胀,康熙二十二年,曹忠清的儿子曹寅被升为江宁织造,负责江南的丝绸布帛采办事宜。

  江宁织造这个职位,在南直隶算是数一数二的肥缺,连知府总兵都要给曹家几分面子。

  康熙末年,曹家势力达到顶峰,为钟鸣鼎食之家。

  贾不假,白玉为堂金作马。阿房宫,三百里,住不下金陵一个吏,东海缺少白玉床,龙王来请金陵王。丰年好大雪,珍珠如土金如铁。

  在这种优渥的环境下,诞生了伟大作家曹雪芹,几十年后,三易其稿件的被士人疯狂传阅。

  以至于三百多年后,还有各种所谓红学家。

  不过,因为穿越者的介入,这一切都将发生改变。

  首先,曹忠清能否坚持到娶妻生子已经成了一个大问题,大概率上,他会死在涿鹿,而且死无全尸。

  自然地,曹忠清也会变成孤魂野鬼。

  而他的孙子曹雪芹,再无机会写出名著了。

  世上再无红楼梦,唯有崇祯留把枪。

  此时此刻,正黄旗包衣奴才曹忠清裹着铠甲,手举鸟铳盾牌,跟在失魂落魄的战兵身后,在坑洼泥泞的路面上艰难前进。

  曹忠清所在的甲喇归孔有德指挥,两百多名包衣奴才,此战之后,大多数都会被抬旗,升为主子。

  当然,能不能活着坚持到战后,就要看这些包衣奴才们的造化了。

  此时大规模炮击已经结束,笼罩在天空上的浓烟渐渐散去。

  涿鹿城低矮的城墙后面,露出一把把黑色的火铳。

  火铳主人,戴着红缨头盔,红色在风中飘动,显得格外扎眼。

  虽是暮春天气,天气却微寒料峭,曹忠清拖着沉重的铠甲粗劣的武器,在泥泞中艰难前行,汗水浸湿了里面棉甲,仿佛千万只蚂蚁在他后背上爬来爬去,奇痒难耐,却不敢停下来抓挠。

  脚下那双从盛京穿来的鹿皮靴,这几日行军,鞋底已经磨破,不时有水灌进来。

  脚趾正在腐烂。

  曹忠清身后,明晃晃的顺刀指向这边,恭顺王孔有德的亲兵正在后方压阵,这些骄兵悍将,在明军面前落荒而逃,杀起自己人来,倒是颇为凶残。

  相比那些被炮弹砸死砸伤的同伴,曹忠清算是幸运的,至少他还活着。

  两轮炮击过后,三千多包衣战兵,已经有两百多人死伤,活着的人士气低落,濒临崩溃。

  然而在后面亲兵威逼下,包衣战兵们终于抵达明军城前,距离城墙两百步时,他们停了下来,这个距离,火铳轻松撕破棉甲锁子甲,清军可以对城头进行还击了。

  曹忠清躲在一群包衣战甲后面,大口喘气,呼吸急促,脊背冷汗连连。刚才明军炮击时,他亲眼目睹旁边有人被炮弹击中,高速飞旋的弹丸瞬间将人砸成稀烂,化作一团血雾。

  在来涿州之前,曹忠清从没上过战场,更没见过这么血腥场面,心中恐惧不已。

  突然地,他脚下一滑,摔倒在地。

  “曹忠清,你他妈的眼瞎了!赶紧举铳!!”

  背后传来嘶哑的嚎叫声,那人气喘吁吁,看样子也累得够呛。

  包衣奴才不用回头也知道,冲自己喊话的是主子李耿硕。

  李耿硕是朝鲜人,抬旗已经两年了,他现在的身份是正黄旗鳌拜手下第三牛录额真的分德柏士库,手下管十个包衣,其中六男四女。是曹忠清这样的普通包衣眼中的大爷。

  八年前,金大爷还不是大爷,只是朝鲜边境一小兵,多尔衮攻略朝鲜,清军在釜山将其俘虏,一路从釜山行走到仁川。

  清军见李耿硕作战勇猛,且对大清甚为敬仰,是做奴才的好苗子,已经被带回盛京,收为包衣。

  可能是长期作为中原政权的附庸,高丽棒子们生来就具有做奴才的天赋。

  李耿硕当然也不例外,他在盛京服侍鞑子已经八年,本已净了身,准备要入宫做太监,谁知多尔衮对他颇为赏识,就给他抬了旗,这位高丽棒子摇身一变,就从奴才变成了主子。

  包衣算是鞑子的私有财产,可以随意处置,包衣奴才在清国的身份地位,类似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们蓄养的黑奴。

  曹忠清在京郊有几十亩良田,在盛京城中有两处店铺,曹忠清不能理解,金大爷家产殷实,为何还要像其他战甲那样,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,冲锋陷阵,来明国打仗。

  朝鲜棒子一心为鞑子做狗,想要做狗就要卖力的吠叫。

  因此听到忠亲王一声召唤,便不远千里奔赴战场,到大明京师去,到主子需要他的地方去。

  和所有高丽棒子一样,李耿硕在主子面前谄媚如狗,恨不能跪舔,当他面对汉人时,却表现的极为凶残,甚至比鞑子还要狠,如门前恶狗。

  正黄旗包衣奴才曹忠清混杂在炮灰中,被朝鲜棒子挥鞭抽打着,浑浑噩噩往城墙方向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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