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四章 林凤
下尾城,游击将军府。
偌大的芭蕉树下,林道乾正坐在石桌旁,与一个英俊的一塌糊涂的后生,神态亲热的说话。
“阿凤,你这么快就来了,还道你得过两天呢?”林道乾满脸都是宠溺的笑容道:“海上还太平吗,没遇上什么风浪吧?”
“又没有起台风,能有什么风浪?也就是大哥整天把我当小孩子。”那后生身材瘦削高挑,额头系着海蓝色的抹额,身穿一袭裁剪得体的同色锦袍,摇着折扇的手肤色如象牙一般,纤细修长,十分好看。
更好看的是他那张完美无瑕的脸,五官是那样的精致,搭配在一起又平添无穷韵味,居然比林润还要貌美如花。当然林中丞已经三张靠不惑了,他看上去还不到双十年华,这样比较太不公平。
若非留着和眉毛一样漂亮的小胡子,这简直就是个女孩子,而且是林青霞那种人间绝色。
总之看到他,你就会想到杜甫的诗句:
‘宗之潇洒美少年,举觞白眼望青天,皎如玉树临风前。’
然而所有知道他身份的人,都不会对他胡思乱想的。因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林阿凤。
与曾一本、林道乾齐名,可在闽粤止小儿夜啼的大海主林凤!
呃,夭寿,又一个姓林的。而且又是美男子。林润、林道乾、林凤,都一个赛一个的俊美,果然从来女色出在扬州,男色出在福建,这是天下闻名的名头,是不会骗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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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比起凶名赫赫的曾一本,善于经营的林道乾,林凤行事要低调太多,成名也晚很多——他的来历一直众说纷纭,有人说他继承了泰老翁的舰队,有人说他是吴平的手下,也有人说他就是林道乾的分身,总之他就像突然冒出来的一样。
但谁也不敢轻视他,因为他用一场场干脆利索的大胜,迅速夺取了东南海战最强者的头衔。
而且每战之后,他和他强大的舰队便会迅速的销声匿迹,不论朝廷水师和海主们,到现在也没人知道他的老巢在哪。这自然又为他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。
不过时间久了,有心人还是能琢磨出一些规律来。比如林凤和林道乾同在一片海域活动,却从没发生过冲突;而且两人在行动上还相互配合,比如三年前,林道乾与盘踞金门的大海主陈思根交战时,林凤的舰队就突袭了陈思根的盟友、盘踞妈祖的诸李良所部,让前者失去援兵,只能乖乖投降。
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。此外两人都姓林,还是同乡……所以海主们大都认为二林很可能是沾亲带故的盟友。不过当事人从未承认过,众人也没有确凿的证据,所以传统上还是将两人分开来看,而不是视为一伙。
显然,流言就是未经证实的真相。这句话一点错没有,林道乾和林凤的关系,果然非同一般。
“哈哈,咱爹妈死的早,我这个当大哥的不操心你,还有谁能操心你?”林道乾熟练的剥开个椰青,打开孔倒扣在个瓷碗里。
“咱们到底谁操心谁啊?”林凤摇着折扇,一脸无奈道:“大哥,你还是少喝点吧。虽然我给你摘了一船来,可你要是喝太多,又要像上次一样拉肚子了。”
“这玩意儿放不住,不多喝点儿,过几天又没得喝了。”林道乾端起满满一碗椰汁,咕嘟嘟喝两口,满足的一抹下巴道:“就是这滋味,我一辈子都忘不了。”
“嘉靖四十五年,南澳岛被攻破,我们护着大龙头逃出青澳湾,后来被朝廷水师追得四散逃跑,我和另外几条船,慌不择路进了黑水沟,当时缺粮断水,风高浪急,被风浪一个劲儿的往北送,真以为自己要死定了。”
林道乾口中的黑水沟,就是澎湖海沟,因为这片海域水很深,又有强劲的湍流,故而水色深暗,所以被当地人叫作黑水沟。只见他满脸缅怀道:
“这人在海上啊,都不是饿死的,而是被晒死渴死的。那时候正是初春旱季,老天根本不下雨,我们一个个干得皮肤开裂,嘴唇流血,眼看就要不行了,这时候……”
“这时海上却漂来了几个椰子。”林凤显然不知听他絮叨过多少次这段经历了,都可以模仿着他的语气道:“椰子虽然不多,但捞上来之后每人喝几口,还是很救命的。而且这些椰子还挺新鲜的,说明是从不远的地方漂来的,不是从琼州那边过来的。我们这下来了精神,顺着椰子漂来的轨迹拼命划船,还真就摆脱了洋流的束缚,成功驶出了黑水沟,到达了打狗!”
“不错。”林道乾却不在意对方的揶揄,自顾自的怀念道:“其实‘打狗’是‘竹林’的意思。因为当地的土著在港口遍植刺竹当围篱,用来挡风兼御敌,所以取了这么名儿。结果被人听成了‘打狗’,就这么一直叫到现在。”
“是真不好听。”林凤意态闲适的摇着折扇,扇面上是青藤先生画的大写意凤凰花,火红一片冲天而起,十分霸气。这自然是林道乾替他跟干爹求的。林凤爱不释手,当场就摇上了。
“每次别人问我,你是从哪来的?我就很憋屈,总不能说自己是打狗的吧?于是只好保持沉默。谁知他们就传说,林凤是故意保持神秘,不透露来龙去脉的。”
“哈哈哈,我听说过。”林道乾开怀大笑道。
“其实我就是告诉他们在哪儿,他们也得能渡得过黑水沟才去的了啊。”林凤自得眉头一挑,颇有几分顽皮之色,旋即又笑道:“不过大哥你叫我来,就是为了唠嗑吗?”
“什么叫老科?”林道乾一愣。
“我跟北方佬新学的词儿,就是没事儿瞎扯淡。”
“哦,这样啊。”林道乾这下懂了。因为他知道,扯淡在江浙一带是胡说八道、闲扯的意思。
他干爹就整天把扯淡挂在嘴上。喝醉了酒,还爱唱个朗朗上口的小调:
‘我看世上人,都是精扯淡。劝君即回头,单把修行干。做个大丈夫,一刀截两断。跳出红火坑,做个清凉汉,悟得长生理,日月为邻伴……”
他这才明白,干爹为什么还留了个蛋,原来是怕没得扯了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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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俩一个在下尾,一个在打狗,其实也好久不见一面,自然要先闲扯一番,然后才进入正题。
“这次叫你回来,是有大事商量。”林道乾便将前番曾一本攻打潮州城后的是是非非,包括徐渭和大金牙相继来游说;赵昊将韩江口一战的成果,栽赃在自己头上;林润亲临下尾视察安抚;以及赵昊告诉自己,两广总督将率大军走水路赴揭阳剿匪,肯定会路过下尾云云……原原本本讲给林凤。
林凤一边摇着折扇,一边安静的听着,待他讲完才失笑道:“没想到,大哥竟成了谁都想抢的香饽饽。”
“哈哈,是谁都想吃掉的肥肉吧。”林道乾没好气笑道:“如今曾老倌已经马瘦毛长,你又神龙见首不见尾,我自然成了他们眼里最大的肥羊。”
“那大哥的意思是?”林凤微微点头道。
“叫你回来,就是合计个章程出来。唉,咱们往后,该何去何从啊?”林道乾愁眉苦脸的又灌了一口椰汁道。
“大哥这有什么好愁的?你不早就知道下尾虽好,却不是久留之地,所以才会让我去经营打狗吗?”林凤就乐观多了,依然没心没肺的笑道:“再说,日子就是再差,能差过当年在海上让椰子救命时?”
“呵呵,那倒是。”林道乾不禁稍感开心道:“这人是不能忘本啊,得时时提醒自己是打哪来的,要往哪去?幸亏这几年一直把家底往打狗运,倒也不至于成了丧家之犬。”
说完却又难抑郁闷道:“可这回要是一走,天远地荒,我们就彻底是有家不能回的贼人了。”
“我们不是贼吗?”林凤的声音也像女孩子一样好听,却透着一般男人也无法比拟的野性与自由。“从十五岁跟你下海那天起,我就当自己是海贼了。”
“唉,阿凤,是我害了你……”林润愧疚的叹了口气。他是体制内出身,虽然只是不入流的书吏,却一直有严重的身份偏见。就像宋江老想着招安一样,他也难以摆脱小公务员的劣根性,总觉得洗白了身份穿上圆领官袍,九泉之下才有脸见祖宗。
“少来,是我自己不想在家里待的。对我这种人来说,能当一辈子海贼,就是最大的幸福了。”林凤却不领情道:“当然,大哥要是舍不得这身官衣,就跟那个什么赵公子干呗,他既然那么能,还保不住你个小小的游击将军?”
说完他漂亮的眉毛一挑道:“不过我可不是挑事儿的人,可要是换了我,让人家这么玩……呸呸,是这么坑,我可不能忍!”
“你这还不是挑事儿?”林道乾哭笑不得道:“我知道,他把我牵着鼻子走,是想让我跟海主们彻底决裂,只能一心一意抱他的大腿。不过他想凭这点伎俩,就把我死死吃定,也是白日做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