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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章 骑兵的正确用法

小说:大魏春 作者:眀志 更新时间:2023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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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随即,贼兵就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。

  两阵相距约二十步的时候,只听李丰一声大吼:“掷!”

  三十余骑齐齐起身,身体微仰,而后单臂奋扬,往前用力一投。

  双方本就已离的极近,再加马速飞快,等标枪出手时,两阵之间的距离至多还有十步。

  个个都是身强力壮,身经百战的老卒,再加惯性加持,投出去的标枪竟然不比射出的箭慢多少,再加枪本身就重,穿刺力更强。

  只听“嗖嗖嗖”一阵怪响,而后便是一阵哭爹喊娘的惨嚎。

  贼兵根本不懂什么阵形,只知道一窝蜂的往前冲,阵形极密。三十余杆标枪,至少中了二十七八杆,杆杆贯体而入,扎破贼兵的前胸、小腹,有的甚至穿透后背。

  还有几个,竟然连人带马被串在了一起。

  许多贼兵被扎的跌下马来,捂着伤口大声嚎叫、吐血。但还没叫两声,就被蜂捅而至的后骑踏的没了声息。

  前面的使劲的靳着马,想往后退,后面的依着惯性,还在用力的往前挤,只是一轮投射,便让百余杂骑乱成了一团。

  随着李丰一声“杀敌”的冷喝,三十余骑又齐齐的抽出了腰刀。

  十步的距离转瞬即至,李丰一手控缰,轻轻一带,战马稍稍偏向,马身贴着第一个贼兵的衣袂擦身而过。

  随着李丰右手的刀轻轻横摆,一颗头颅冲天而起,随即喷出一股血箭,化成血雨,落了后面的骑兵一头一脸。

  刺鼻的血腥味彻底激起了李氏老卒的杀性,三十余骑弯腰俯马,单臂提刀,只照着侧翼贼兵的脖子横斩。

  两阵交错,十余颗人头就像被人抛上天的皮球,升到顶点,再落下来。

  头没被砍下来,或是刀锋只割到胸腹的那些贼人,只知道大声嘶喊,双手慌乱的丢了武器去捂伤口。

  但哪里能捂的住?

  捂的越紧,血就喷的越远,漫天都是血雾……

  都还没等飘起的血雾散尽,李丰和三十余骑便在敌阵面前绕了个圈,回到了百米外的车阵前。

  此时再次变成白骑在西,杂骑在东……这明显是还想再来一次。

  江让就跟吓傻了一样,呆呆的看着城下的战况。

  他这个县尉虽是荫补的,但也是带过兵的。虽没打过大仗,至少带着茂卒守过边,见识过羌胡的马贼。

  但即便是那些从小骑着马长大的胡人,也绝无这等恐怖的战力啊?

  在江让眼中,李氏的骑兵好似只是从西到东再到西的逛了一圈,连马速都未减,只是投了一轮梭枪,挥了一轮马刀,乱兵的近百杂骑,就已被斩杀了大半。

  特别是白骑冲向敌阵,集体抽刀、砍杀,然后转向的那一幕……就如错肩而过的两个人,在错身的一刹那,其中一个的脑袋就飞起来了。

  张兴义比江让还不如。

  身体似是触了电,通体颤栗,整个人抖个不停。心脏更是像擂鼓一样,血液如同被点着了一般,沸腾且发烫。

  除了激动之外,还有恐惧……

  他长这么大,第一次见到如此震憾的场面:在李氏精骑面前,乱贼连群猪羊都不如。

  就算是头猪,至少知道跑……

  至于反抗?

  呵呵呵……

  不是没有贼兵孤注一掷,奋起拼杀。

  但手中的矛枪扎到李氏骑兵身上,就跟挠痒痒似的,当即就被弹了回来。

  张兴义再蠢也知道,那白色的麻布下,裹的绝对是钢甲……

  这三十骑,竟然全是甲骑?

  但为什么要用刀?

  若是用骑枪,贼兵别说刺,连马毛都够不到一根……

  张兴义努力的呼了两口气,控制着尽量不让声音发颤,但等声音出口,连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。

  就跟撕巾裂布一般,又沙又哑。

  “他们……为何不用枪?”

  江让一听就知道,这个兵曹纯粹是个菜鸡,连他都不如,别说见识阵仗,连兵书都没学透。

  但他哪有时间看张兴义的笑话?

  江让猛吐了一口气,耐心解释道:“若是用枪,便要直面冲杀,一旦被困住,骑兵便彻底失去了长处……只凭他们这三十余人,即便个个都是吕奉先,也不可能是这数百贼兵的敌手……最好的办法,自然是如眼前一般,马不停蹄,用刀砍他侧翼,能砍几个是几个……”

  张兴义的脸有些烧。

  自己这话问的蠢透了,分明是要让李氏精骑以己之短,攻敌之长……

  他像是有些不服气,又像是在讨教:“若是势均力敌,是不是便可以如鲜卑、柔然一般,以铁骑冲撞铁骑?”

  铁骑相互冲撞?

  江让总觉得哪里不对,但他又说不上来。

  因为张兴义没说错,鲜卑人和柔然人,好像就是这样打仗的……

  要是李承志在,肯定会回一句:脑子有病!

  放在冷兵器时代,铁骑这种兵种的作用,确实有些像二战时斯的坦克。

  但也从来没听说过,拿坦克撞坦克的?

  最典型的反面例子便是金朝的铁浮屠。

  听起来好似攻无不克,战无不胜,但又有谁知道,金兀术心里的苦……

  宋兵竟然不怕死到了这等程度,以步兵就敢直面人马俱甲的重骑的冲撞?

  算算他和岳飞打了几仗,就将三千铁浮屠,两万拐子马全葬送了?

  简直亏到了姥姥家……

  即便以金朝占据半壁江山的国力,之后也再没有组建起类似的铁骑。

  骑兵就根本不是这样用的,哪怕他武装的像坦克。

  最正确的用法,应该像蒙古铁骑:从来不会正面冲撞,在保持机动性的前提下,游戈,骚扰,吊射,绕攻侧翼,以虚就实,以实就虚,最终给予致命一击……

  所以李承志自始至终都认为,拿重骑这样几乎用金子垒出来的兵种正面冲撞重骑或重步,纯属脑子不正常。

  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……

  ……

  骑兵再次回到了车阵前,车兵什长抱着弓和箭袋递给了李丰:“换弓?”

  一旅只有一百张弓,所以只能是车兵和骑兵轮换着用。

  原本是先给车兵,将漏出骑阵的乱兵逼回去,等车阵布好后,再换给骑兵吊射。

  哪知道贼人的胆子这么大,竟眼睁睁的看着李氏车兵布车阵,一点反应都没有?

  算算距离,车阵早都布好了,贼人竟然还在一百米之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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