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:“奉天倡义”的“王者”
其实,若是放在以前的时候,每每攻破各处城池后,闯王李自成常常都是率领着身边的诸将及亲兵们,在一片喊杀声中手挥花马剑,策骑乌龙驹,同他的攻城部队一起直接就冲进了城门。
虽然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次是他在得胜之后才进城的,但那时也都比较随便,而且在他进城之后,城内的老百姓们几乎都还不知道。
但是,今天却有所不同,这是他自起事以来第一次主动改变了进城的方式,他的目的是要使洛阳城内的百姓看一看“奉天倡义”的“王者”气概和他的军容。
为此他还特地从拱卫周公庙行辕的中军营挑选了三百名精壮的将士,一律策骑在高头大马上,个个盔甲整齐,每人除了腰刀、弓箭之外,还各有一根白蜡杆的红缨长枪。
闯王李自成在进入河南之前,其所部闯军几乎常年都在大山中的崎岖道路上奔走作战,他们携带长武器行动不便,所以多用刀、剑和弓、弩等为主要的作战兵器,正如人们所常说的“快马轻刀”。
可自从他领军进入河南以后,作战的地理环境和军事形势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所以在闯军各部中也出现了大量的长枪、大棒等等。
现在李自成从周公庙行辕绕道往洛阳南门入城,行进在队伍最前边的就是三百名手持长枪的骑兵,他们每四骑并辔前行。
闯王李自成带着他麾下的文臣之首牛金星,以及军师宋献策,儒将李岩等人居中,他们的后面又是一大群披甲的亲兵亲将策马跟随。
那些将士们手中持着长枪的枪杆、枪头都是一般的长短,将士们策骑在战马上左手揽缰,右手持枪,枪尾则稳稳插在右边马镫的鸟翅环上,枪杆向上直立着,所以在深冬的阳光照耀下,真的是长枪如林,随着战马的行走而波动。
那磨利的枪头上猩红色的枪缨,以及紧随在闯王李自成身后的银枪、白鬃的“闯”字大旗和红伞银浮图,同样在阳光中特别的耀眼。
…………
早在巳时的时候,洛阳城中就有闯军到处敲锣高声传呼,要城中百姓们前往洛阳的南门外迎接闯王入城。
但直到闯军主力进城开始维持秩序后,城中的杀戮与劫掠之事渐息,众多胆大的百姓才敢于出门观望风声动静。
城中的百姓们又许多人此前曾受到官差和豪绅们的欺辱,平日里已是恨透王府和官府、豪绅,他们把闯王看成了救命恩人一般。
但是大部分的城中百姓哈爱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,他们怀揣着一份好奇心,也是巴不得早一点看到这个鼎鼎大名的李闯王,究竟是什么样儿!
由于城中百姓众多,南关外拥挤了太多的人,简直没有地方再下脚,所以很多百姓便成群结队,扶老携幼的一直走到洛河岸边等候迎接闯王。
约莫着在未时三刻的时候,等候在洛河两岸的众多百姓中间纷纷发出声声惊呼。
“瞧,来了……来了!”
“是……是闯王……来了……”
人们看着“闯”字大旗渐渐走近,不约而同地都跪在了地上,大家都抬起头看着闯王大旗前面的骑兵策马走过。
就在那三百名持枪的骑兵策马走过他们面前时,更有胆大的人跪在地上小声向身旁询问着:
“哪一位是闯王爷?哪一位是……咋就没瞧见穿黄龙袍子的……”
旁边地上更有人小声回道:“闯王爷都还没有登极嘞,咋个穿黄龙袍子嘛……”
“那也该有一把黄龙伞……给闯王爷遮个凉……前边该不有金瓜、铖斧、朝天镫……啥的……”
“嘘!别吭声……来了……来了……到眼前嘞……”
…………
李自成麾下闯军中的大将刘宗敏、袁宗第、李过的诸人都在南关外立马相候,他们迎上前去与李自成等人一起策骑入城。
闯王在众多将领们的簇拥下才穿过南关,就看见沿街的店铺都已经开门营业,门前各自摆着一张张香案,上面都是各色干果、热茶和热米粥。
各家各户的门头上更是贴着用黄纸写的一个“顺”字,或写着“顺民”二字,而跪在道旁迎接他的老百姓们帽子上也大部分都贴着一个“顺”字。
最近这两三年来,李自成也曾动过些许的心思,他有时也会琢磨着将来若是能够夺得大明的花花江山,自己个建立一个新朝,那要用个什么国号呢?
就在今日这一刹那之间,他的脑海里猛然就闪出“大顺朝”这三个字来!
同时,他更是想到了“应天顺人”这一句成语,但是他没有机会多想,就已经策马来到了洛阳的南城门。
李自成抬头望了一眼,看见城墙很高,城楼巍峨,城门洞上边有一块青石匾额,上刻“长夏门”三个大字。
他才刚刚看清这三个大字,胯下的乌龙驹就已经载着他进了城门洞!
…………
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闯王李自成本人,以及随行入城的闯军诸大将和军兵身上,谁也未曾注意到一个头戴破毡帽,身穿破旧棉袄的年轻人正将双手缩在袖中,似乎掐指计算着什么。
而他身边的其他人则是注视着闯军队伍,嘴里不住的嘟囔着什么,但却被嘈杂的人声和战马的嘶鸣所掩盖,外人听来却什么都听不到了。
他们也随着众百姓一同起身,挤在人群中间一路追随着闯王李自成而去,终于在巡道署衙门前停下,包继强看了看周围,又对几人说道:“你去街角那边蹲着,你回张宅将适才所见禀给佟爷,走,咱俩去那边茶铺听听新鲜事去。”
他们说着便分开行动,这边包继强才走了几步,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街角一闪而过,他胳膊肘轻撞了一下身边的弟兄,轻轻说道:“你去茶铺盯着,咱办点事情!”
包继强说完就转向大街的另一边,闪身便进了街边的一天胡同内,晃来晃去的就隐藏在院墙的暗影之中,不见了踪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