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:网球比赛(求收藏*求投资*求推荐票)
“网球你也会?”
林默看向热身的叶子沫。
叶子沫微微颔首,谦虚道:“一点点。”
随后,小菊来了一个漂亮的发球。
这个球的速度,直接让观众沸腾了。
不少会网球的同学一眼就看出来,这绝对是专业水准,平常人根本接不住。
就连李奇也惊住了。
小菊原来这么厉害?我为我刚刚的轻视道歉。
糟糕,林默似乎到了威胁,这颗球瞄准了自己的脸。
怎么办,要用脸接住吗?
还是有嘴叼?
靠!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。
林默举起网球拍,已经来不及了。
就在电光火石之间,叶子沫的身影出现,稳稳接住了网球,并漂亮的打了回去,
网球在空中旋转,飞到小菊的面前。
双打正式开始了。
然而林默和李奇仿佛都变成了衬托叶子沫和小菊的绿叶。
他们完全不是对手,只能看两人专业级别的对决。
观众席不时发出掌声和欢呼声。
“子沫酱好厉害!”
“那个少女是谁,也很棒的样子?”
小菊这个怪力少女硬接了十几发叶子沫打出的旋转球,最终还是在技术上输给了叶子沫。
李奇的体力勉强能跟上2人,林默则完全不行了,气喘吁吁,真的累成了狗。
林默能想象以后自己成名之后被女粉丝追着跑的场景。
跑不到200米,他就歇菜了。
“输了输了。”
李奇和小菊被打得怀疑人生。
叶子沫的技术已经达到可以进国家队的水准了。
要知道,她的人生太过漫长,所以能学的基本上都已经学了,如今只能看漫画消遣一下。
观众上的人已经沸腾起来,很多人拿手机记录下了这精彩的瞬间,甚至有人直接开直播讲说,人气瞬间爆棚。
“怎么样?”
叶子沫伸出手,将小菊拉了起来。
“大小姐,你都不让着我一点。”
小菊嘟着小嘴,一脸娇嗔。
叶子沫揉了揉她的头发。
“我输了。”
李奇低垂着脑袋,不愿看林默。
围观的吃瓜群众们看比赛结束了,才意犹未尽地散开,但他们已经将这一幕拍成视频,发到了各大短视频平台!
标题就叫全能女神对网球下手了!
不少宅男则直接收藏到了手机存储盘里,命名为决不能删除的重要文件。
林默喘着粗气,走到李奇身边:“愿赌服输。”
“我会退出的。”李奇声音低沉,显得有些沮丧。
虽然自己对叶子沫属于一见钟情,说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,没有任何感情基础,但莫名就很难过。
林默觉得自己应该要安慰一下他,毕竟大小算是个失恋。
“啊奇,以后换个目标吧。”
林默伸出手将李奇拉了起来,“你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吧?”
李奇拍了一下林默的手:“你当我李奇是在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吗?打不了我再回去喜欢小田老师好了。”
“呵呵,小田老师有男朋友了。”
林默感觉李奇就是走上了一条感情的不归路,不是喜欢血族大小姐,就去喜欢有夫之妇。
“阿奇,还练球吗?”
篮球队的队长吼了一句,李奇拍了拍屁股上的灰,挥了挥手,“等我,我来了。”
他告别了林默,回归篮球队,一群人有说有笑进了隔壁篮球场。
胖虎也跑了过来,对林默竖起了大拇指:“行啊,你小子,竟然背着我谈恋爱。”
“我没有。”林默掉汗,“别造谣。”
“那你们刚刚决斗个鸡毛,我可都看得清清楚楚。”
胖虎一双雪亮的眼睛忽闪忽闪。
林默看了一眼时间:“糟糕,打工时间都要过了,我走了。”
他匆忙地拎起书包,告别了胖虎和夏洛洛,小跑出网球场,骑上脚踏车,开始狂蹬。
咦?怎么感觉今天的车有点重?
林默闻到一股清香传来,这熟悉的味道,是叶子沫!
从后视镜看到,叶子沫就站在他的后座上。
没错,是站着,还站得很稳。
林默吓得差点就撞到其他脚踏车,发生交通事故。
“现在的小年轻,能不能不要玩这种高难度动作啊?”
对面脚踏车上的阿姨吼了一句,表达了自己的不满。
林默擦了擦头上的冷汗:“叶子沫,你给我下来。”
叶子沫依旧面无表情,快速坐了下来,晃动着自己白皙的长腿。
“你怎么跟过来了。”
林默问道。
“我可以教你。”
叶子沫淡淡说道。
“教我什么?”
林默一脸懵逼。
“网球。”
叶子沫说着凑到林默的耳边,温热的吐息让林默差点忘记去便利店的方向。
“只要你愿意,你也可以和我一样,成为尊贵的血族,很快就能学会网球,因为我们的速度、力量,记忆力都会远超常人,最重要的是拥有漫长的时间,即使是个傻子,也能学会。”
“……”
林默感觉叶子沫的目的性也太强了,原来这就是她参与网球赛的逻辑,落脚点还是报恩这件事。
叶子沫果然没有放弃将自己转化为血族。
“我要去打工了。”
林默把车开到了便利店附近,停好了车。
叶子沫下了车,跟在林默背后,和他一起走进了便利店。
便利店老板岳叔原本打算呵斥林默怎么足足晚了1个多小时,结果看到叶子沫,瞬间气消了。
“小沫啊,你来了。”
叶子沫微微颔首,表示了基本的礼貌。
其实大部分时间,她都不会理别人,今天纯粹是心情好。
“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,数学成绩也上来了,你真的不用再跟着我。”
林默苦恼地说道。
“不,在没有报恩之前,我都会留在你身边,你放心,我不会给你造成困扰的。”
叶子沫一脸认真地穿上了围裙,开始卸货,搬货,擦拭货架。
小菊在灌木丛中躲着,其实好想帮大小姐做这些事,但大小姐好像很开心的样子,怎么办?
“你小子真有福气,女朋友这么能干。”
蓬头垢面的岳叔推了推林默,林默摇头:“真不是我女朋友。”
“不是女朋友,还每天陪你来便利店打工。”
岳叔完全不相信林默的解释,他知道现在的年轻人脸皮薄,不喜欢在外人面前承认恋情。
“一起吃晚饭吧。”
他泡了三盒泡面,正好一人一盒,香气逼人。
林默摸了摸肚子,正好饿了。
岳叔招了招手,示意叶子沫过来一起吃。
三人坐在前台一人捧着一盒泡面,吃了起来。
林默好奇地看了叶子沫一眼,她竟然都吃完了,而不是只尝一口。
难道只能喝血也是我对血族的误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