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一年之后
……
一切都恢复了从前。
众人按部就班的练武。
不过,所有人都感受得到卸岭对他们的看管更严了。以前只有陈师傅和红姑娘。
现在不仅多了身材巨大的昆仑摩勒,还有见过一次的‘狗王’陈老狗。
十二条凶猛且嗅觉敏锐的恶犬日夜盯着,练武场一直平静的很。
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的过着。
眨眼便是一年。
宿主:徐瑞。
资质:后天凡体(97%)
炼体:梅山拳(九品中等/锻骨境界/进度43%)
法术:灵宝傀儡术(八品上等/筑基境界/进度6%)
洗髓点:2点。
看着虚拟面板。
一年的时间,梅山拳提升了百分之十四,灵宝傀儡术只提升了百分之三。虽然后者看起来少的多,但他画傀儡符的成功率却提升了将近一倍。
识海中的傀儡根本符颜色也深邃了不少,灵韵更强。
只可惜,他仍然画不出‘九品中等’傀儡符。
按照‘灵宝傀儡术’中所述,九品下等的傀儡符只能对付些凡人野兽。
只有‘九等中品’的傀儡符,才能对付实力强大的武者、修士和妖魔鬼物。
不过修炼这种事,急也急不来,按部就班的修炼才是正途。
当然,也不是没有捷径可走。
洗髓点。
他明显感觉到随着自己不断洗精伐髓,除了肉身更加强大外,头脑也更加清明,悟性也比之前提升了很多。
而悟性的提升,让他对灵宝傀儡术的参悟也比之前更快了。
所以,只要有足够的洗髓点,他的悟性就会一直提升。往后的修炼也会越来越顺利。
唯一可惜的是,洗髓点不好弄。
收起面板阔步出门,继续一天的修炼。
站桩结束。
陈师傅集合所有人后。
“你们当中来此最晚的,也有将近一年时间了。也都学会了我的梅山拳,且进步神速,我十分欣慰。接下来你们还有一个月的练习时间,一个月后便是正式的比武较技,希望你们多多努力,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。”
凝重肃穆的目光,从每一个人身上扫过。
“比武的结果将决定你们在卸岭中的地位,到底是荣华富贵,大权在握;还是泯然众人,混混日子,全看你们自己。”
挥了挥手。
“我要说的就是这些,都散了吧,吃完饭回来练拳。”
“徐瑞,吃完饭到我房间来一趟。”
耳闻此言,羡慕嫉妒的眼神,瞬间集中到了他身上。
不过比起一年前,无人敢置喙陈师傅对他的偏爱。
十几次擂台对决,徐瑞已经用他的拳头,打遍了这里所有人,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。
“是!”
徐瑞恭声应道。
神色平静,无视周围复杂的眼神,大步朝饭堂走去。
面对不确定的未来,他不是没想过苟起来,这样更安全。
但陈师傅却教导他,修炼之道该争就要争。
你不争,资源就没有你的份,那怕你资质再好,没有资粮,修为提升就慢,一步慢步步慢,再好的资质最后也会泯然众人。
伤仲永的事情,一样也可以套在修炼上。
苟起来,安全,但修为提升缓慢;争起来,危险,但进步神速。
徐瑞考虑了一夜,选择了后者。
好歹有金手指伴身,当然要轰轰烈烈的争一场。
……
得益于修为的突破,他的饭量已经从三盆饭,进化到六盆饭。
吃的多了,但吃的速度却更快了。
梅花吐息的秘法,强壮的不仅有骨骼,还有内脏。
吃完了早饭,赶到陈师傅的房间。
后者早已吃过早饭,在等他了。
“来,跟我搭搭手。”
徐瑞熟练的迈开脚步,伸出双手。
这种事,已经不是第一次。
双手相交,彼此感受着手掌转换间的力道。
开始的时候还很缓慢,到了最后越来越快,力量也越来越强。
突然。
砰。
一声闷响。
徐瑞连退了三大步才站稳。
“好小子,又进步了。”
陈师傅笑道。
“多亏老师教导,才有徒弟今日。”
“你啊,少给我戴高帽。过来坐。”
点头后,老实不客气的在旁边凳子上坐下来。
陈师傅给他倒了杯茶。
“而今的你,已经锻骨小成,不出意外,大比位列三甲不成问题。不过也不要就此掉以轻心,马长安、白江、屠风这三人武道修为或许不如你,但他们练武时间更长,打法更纯熟,若是疏忽大意,输掉也不无可能。”
“老师放心,弟子绝不敢有半点马虎。”
“你有此心便好。”
看他神色郑重,陈师傅脸上也露出了孺子可教的笑容。
“老师,弟子有一事不明?”
“你说。”
“据我所知,被选出来,来到这里的人,大部分都是如我一般出身下九流。就算有些功夫,也多半不算高强。唯独马长安、白江、屠风、刘三郎他们,实力极高不说,看他们的穿着打扮,以及平常作风,也不像是普通人。”
“呵呵,难得你能观察到这点,很不错。除了屠风不知底细外,马长安、白江、刘三郎他们都出自卸岭。”
“卸岭弟子?”
徐瑞惊疑道。
陈师傅颔首后。
“血堂是龙虎豹三堂后,卸岭组建的第五个堂口。总把头在其中投入了巨量的资源,所有入选血堂的人,也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。很多卸岭的老人对此很有意见。”
“认为不能把卸岭的资源,大半交给血堂。”
“为了平衡各方,才决定让一些卸岭高层的子弟进入血堂修炼。”
“马长安便是卸岭虎堂堂主马世荣的第二子,白江则是豹堂堂主白无双的第三子。”
“那谢长峰呢?”
陈师傅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。
“豹堂麾下主要是火枪队。总计有三队,每队三百二十人,其中第一队的实力最强,不仅有火枪,还有盒子炮和西洋塞电枪。这第一队的队长便是豹堂副堂主谢大海。”
赛电枪就是马克沁,因为射速快,故而得名‘赛电枪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