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鹿血鹿肉BBQ
随着王磊的水壶慢慢的装满了,公鹿的挣扎也越来越微弱,最后一动不动了。
王磊喝了一大口新鲜的鹿血。
一股腥味的同时,也有一股暖流,从喉咙一直传到小腹。
整个人一下子浑身暖洋洋的。
零下几十度的严寒好像也无所谓了。
鹿血在中国的民间被视为中药之上品。
明代李时珍对鹿血的医疗作用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。
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为大补虚损,益精血,解痘毒、药毒等。并提出有效而服之者,刺鹿头角间血,酒和饮之更佳的服用方法。
清朝皇室更是大行此道,清代帝王都喝鹿血养生。
因为清朝人的祖先,是以狩猎为生的女真族,尤其喜欢猎鹿、吃鹿肉,也有喝鹿血的习俗。
爱新觉罗家族入关后为表示不忘本,在饮食、服饰、礼仪等方面仍坚持满洲传统习俗。
民间曾有俗语“皇帝猎鹿喝鹿血,皇后寻鹿吃鹿胎。”
清代皇帝每年打猎的地方称为“木兰围场”。
“木兰”是满语,汉语之意为“哨鹿”,即女真人猎鹿的一种工具。
可见,在猎物中最受看重的就是鹿。
康熙皇帝热衷于骑射,他一生曾猎获数百只鹿。
在电视剧《雍正王朝》中,也还原了这一场景:
步入老年的康熙皇帝大感力不从心。
在去见年轻的妃子谈几个亿的生意之前,会先让太监去割一些鹿血来喝,说是很管用。
在《如懿传》中,也有乾隆皇帝喝鹿血酒后,一晚上连续找了五个年轻的妃子谈生意的情节。
另外,据徐珂的《清稗类钞》记载:咸丰皇帝就经常喝鹿血治疗咳嗽。
英法联军打入BJ城的时候,咸丰皇帝咯疾大作,令取鹿血以供,仓卒不可得,遂崩。
王磊喝够了鹿血之后,补充了体力,开始处理这只死鹿。
他先找了一棵大树,把死鹿倒吊了起来。
然后用一把小刀子从后蹄开始,小心翼翼把一张鹿皮剥了下来。
虽然脖子的部位被箭扎了一个洞,但是这个是难以避免的。
他把鹿皮挂在一旁的树枝上晾晒着。
“改天卖给鲍勃。”王磊美滋滋的想到:“肯定能卖一个好价钱。”
把鹿皮剥下来之后,王磊把死鹿开膛破肚,把鹿茸和鹿鞭都割了下来,除净残肉及油脂,用钉子固定在大树上慢慢的风干,其余的内脏都扔了。
王磊升起了一堆篝火,从死鹿身上挑选了最嫩的里脊肉,割了两条下来,架在篝火上烧烤着。
没有多长时间,鹿肉慢慢的变成了诱人的金黄色,烤出来的鹿油渗出来,一滴滴的滴在篝火中,鹿肉也散发出一阵阵香气。
王磊撕了一条鹿肉,洒上一点盐巴和黑胡椒粉,放入口中。
“Oh!My God!”
香味非常濃,有一股糖香,燒烤一樣的肉香,肉質滑嫩,入口即化,真是美妙無比。
满满的肉味,这才是人间难得的美味。
王磊一大清早出门,设伏,唤鹿,杀鹿,剥皮,再加上一通处理,到现在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。
他拧开水壶盖,一口鹿血一口肉,一口鹿肉一口血,大快朵颐起来。
他很快就把鹿血和肉一扫而空。
还没有吃够,他又从死鹿的肚腩上面割下了一条五花肉。
这块肉正好,肥瘦相间。
王磊把它分割成薄薄的一大片一大片的,穿在削尖的树枝上面,又架在火上烤了起来。
不一会儿,五花肉发出了兹拉兹拉的声音,冒出了大滴大滴的油花,发出了诱人的香味。
王磊吹了吹热气,张口一咬。
紅撲撲,亮晶晶,顫巍巍,
第一口抿到一層肥肉,絕對肥而不膩,再下面一層是瘦肉,入口即化,下面又是一層肥肉,緊跟著又是一層瘦肉,層次分明。
“嗯!比起里脊肉,又是别有一番风味。”
不一会儿,一大条五花肉也下了肚。
前前后后吃了大概两磅肉,这下总算是吃饱了。
“好久没有吃这么爽了!”
“今天可是补了一个够啊!”王磊拍了拍肚子,心满意足的想到:“可是,不要晚上回去睡不着,流鼻血哈。”
“要不?劳资也去找个大洋马谈谈生意?”
不过,他很快的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他现在鸟不拉屎的珀斯提格野生生物区。
最近的大城市是的密尔沃基市,距离一百多英里。
他还没有车,难道靠两条腿走过去?
“看来不光要搞条枪。”王磊想到:“还应该搞辆车啊!”
“看来还是要多打猎。只有多获取猎物,才能赚更多的钱,买枪,买车......”
折腾了一上午,歇下来之后吃饱喝足,王磊也有些食困。
他休息了一会儿,开始了处理死鹿的最后一道工序——取鹿筋。
他用一把小刀子,在四肢上切了一个小口子,抽出足筋。
其实,鹿筋的学名叫做:伸肌腱、屈肌腱和背最长肌的肌腱。
他把鹿筋固定在大树上慢慢的阴干。
《本经逢原》里面记载,鹿筋可以“大壮筋骨,食之令人不畏寒冷”。
其实,鹿茸,鹿鞭,鹿筋这些好东西,老美都不懂欣赏,根本卖不出好价钱。
像鲍勃这种红脖子,典型的有眼不识金镶玉。
你拿着这些东西去卖给他,反而会被他当作神经病。
“罢了,罢了,还是留给自己以后慢慢享用吧。”
“看以后能不能找到出口回中国的机会,给国内识货的同胞们享用。”
“这又是一条生财之道。”
王磊已经安排的明明白白了。
鹿茸可以直接泡在伏特加里面,泡成鹿茸酒。
鹿鞭也可以泡酒,看改天能不能挖到几根老山参,和鹿鞭泡在一起,就是传统帝王养生酒的配方。
鹿筋富含胶原蛋白,可以用来煲汤,是绝顶的食材。
接着,他开始处理剩下的鹿肉。
一个鹿头,四个鹿蹄,四条鹿腿,两扇肋骨......
原本一百五十多磅的公鹿,去了血,皮毛,内脏,加上王磊还吃了两磅多肉,还剩下一百十多磅。
“还是太沉了!”
就算王磊身强体壮,又刚刚大补了一番,可要背着这一百十多磅在没膝深的雪地里走路,还是很艰巨的一项任务。
“脑袋不要了!喂狼吧!”
王磊把鹿头直接扔了。
这下子负担减轻了不少。
他背上鹿肉,踩着没膝深的积雪,慢慢的朝自己的森林小屋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