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被搭讪
高二一班,是一中最好的理科班。
放在其他学校,就是俗称的重点班或者火箭班。
按理说,以黄初平现在的成绩,是应该去其他班级上课的。
但是,老师同学都知道他表面上的成绩不能代表他的真实水平。
每次考试的卷子,他不是不会做,而是只填最终答案。
简单来说,就是一个字,懒。
就拿他的数学成绩来说,七十六分,听上去的确不高,一百五十分的考卷,连格都没及。
可这是前面选择题和填空题的分数,也就是他前面的选择题和填空题全对。
这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后面的大题也写答案,而且全部正确,只是没有步骤而已。
张诚最初接手他们班的时候,还以为他是蒙的或者抄的,特意让他完完整整的做了一遍,结果步骤没毛病,答案全队。
自此之后,张诚找他的次数也就多了,反正每次考试下来都会找他聊一次,就是为了让他考试时写上步骤。
毕竟,试卷上有证明题啊。
显然,黄初平并没有改掉坏习惯,而且理由特别理直气壮。
一来,懒得改。
二来,改了之后,就要一步一步的做,他懒得做。
当学生懒到他这个程度,也是没谁了,后来理科老师们也懒得管他了,也就只有作为班主任的张诚偶尔还会找他到办公室谈谈。
出了办公室的黄初平没有去食堂,而是回了教室,因为这会儿应该有人帮他把饭打好了,他很确定。
果然,他刚进教室,他座位旁边就有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说道:“饭给你放桌上了。”
少年是黄初平的死党,叫柳清风,从小学到高中,两人一直邻座。
两人认识很多年了,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,一起睡过觉,一起洗过澡,也一起比过谁尿的远,可以说两人之间基本没什么秘密。
黄初平朝自己座位走了过去,打开饭盒就开吃。
柳清风一边吃饭,一边说道:“黄大仙,老张找你是因为你迟到的事吧!我说就定个闹钟的事儿,怎么在你哪儿就那么困难呢,你说你因为赖床,一个月迟到多少天,老张都快被你气秃顶了。”
“闹钟什么的,不是我的菜,哥靠的是人体生物钟,比闹钟不知道高大上多少倍。”黄初平含糊不清道。
“听你这意思,你脑袋里的生物钟比我们的闹钟走慢了两个小时呗。”
黄初平咽下嘴里的饭菜,笑道:“非也,生物钟之所以被称为生物钟,是因为它不是死板的程序。它没有按时叫醒我,是认为我还应该再休息一会儿。”
柳清风竖起大拇指:“行,你厉害,下次在迟到,你可以这么和老张解释,你看他骂不骂你。”
“其实,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。”黄初平随口道。
“噗嗤”一声,吃完饭,正在喝水的柳清风喷了,咳嗽了好一阵才平复下来,笑道:“那他听了之后什么反应?”
“他说既然养成了生物钟,那就继续保持。”
瞎话随口就来,反正是吹牛嘛。
柳清风哈哈大笑:“你就吹吧。”
此时,班长李如月朝他们走了过来。
“黄大仙,你是我们班的一份子,你迟到不仅仅是你个人的事,还影响我们班级的形象。”她对黄初平今天又迟到的事很不满意。
作为班长,李如月是很负责的。
有多负责?
从同学们跟她取得绰号就能看出来,小管家婆。
班里的男同学倒也不反感她,就是女同学难免会有几句闲言碎语,说她管得太宽,拿着鸡毛单令箭。
其实女同学的闲言碎语,跟她管得宽不宽没多大关系,反正长得帅的帅哥或者长得漂亮的美女都会有这种经历。
黄初平点点头,问道:“班长,你知道我最大的敌人是谁吗,你知道我最爱的人是谁吗?“
李如月明显愣了一下,见黄初平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,她突然感觉到脸颊有些发热,耳根有些发烫。
等了一会儿,没听见李如月说话,黄初平自顾自的叹道:“没办法啊,我最大的敌人就是早上的被子,最爱的人就是晚上被子,我也不想迟到啊,但是我的敌人不容易打败啊。”
“黄初平,你王八蛋。”李如月气呼呼的走了。
黄初平有些发愣,不由得转头看向了死党柳清风:“我怎么就王八蛋了?”
“别看我,我不知道,我下楼去洗碗了。”
“等会儿,我马上就吃完了,一起去。”
不久,两人有说有笑地一起下了楼。
此时,教室里坐着不少同学,而且大部分都在认认真真看书做题。
高二一班,之所以能成为最好的班级,其实不是因为大家的智商有多高,毕竟真是高智商早就被特招到少年班了,而是因为大家够努力。
像似中午吃饭,别的班级或许也有边吃饭边看书的学生,但是绝对没有高二一班多,高二一班永远是最快吃完的班级,也是学生回班最快的班级。
正所谓天道酬勤,就是这么个道理。
但是,在看书做题的同学中,也有大一部分人觉得天道酬勤挺可笑的。
自己每天努力读书,别说课间休息了,连吃饭的时候都不忘看书背书,晚上常常熬夜一两点,学习成绩也就那样。
可类似柳清风这样的人,看到他们的时候,几乎都是在玩,上课开小差,下课追逐打闹,但人家的成绩就是比自己好。
很多时候,爱学习的同学都会问上一句:凭什么?
尤其是每次考试成绩下来后,看到成绩单,他们会无比委屈地在心里问:凭什么?凭什么自己那么努力,却比不上天天玩的同学。
而这个天天玩的同学,通常是指柳清风和黄初平。
柳清风不必说,成绩永远在年级前三位,至于黄初平······虽说他每次考试成绩垫底,但是一看黄初平的分数,同学老师都能大概估算出实际分数,然后沉默。
对于某些同学的这点小怨念,柳清风和黄初平心知肚明,所以他们走到教室门口就停止了笑谈,轻手轻脚回到座位,趴下睡觉,动作一气呵成。
大概是因为数理化表面成绩不理想,下午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来上课的时候,特意表扬了一下黄初平,让黄初平有些飘了。
然而,有些飘了的结果就是,黄初平和柳清风两人今天都没有上晚自习。
不是逃课。
而是因为他们两人都是走读生,本来也不用上晚自习,只不过以前他们都老老实实在学校上完晚自习才回家而已。
虽说黄初平挺懒的,迟到是常有的事,但他也是有底线的,像逃课这种事他也做不出来。
迟到可以有,逃课不能有。
两人出了校门,却突然不知道该干什么了。
“咱干嘛去?”
“要不去网吧玩会儿?”
“不好吧。”黄初平有些为难,问道:“你身份证下来了?”
“昨天拿到的。”
“那还等什么,走啊,我打野,不给就送。”
“黄大仙,你知道一句话就能得罪四个人的话是什么话吗?”
黄初平有些疑惑。
“就是你刚才说的这句话:打野,不给就送。”
黄初平笑了,问道:“那你知道一句话就能得罪四十四个人的话是什么话么?”
“什么话?”柳清风问道。
“老师,您还没安排作业。”
黄初平笑着跑了,柳清风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,因为那话他曾经说过。
追逐笑闹着没跑出去多远,两人就听见一个女人,准确的说是一个极其漂亮的女人喊道:“黄初平。”
女人顶着一头卷发,卷发是时下最流行的薄藤色大波浪,眉毛也是流行的黑直平,眼睛只画了简单的眼线,嘴上涂抹着浓艳的大红色唇膏。
她穿着一件丝绒质地的上衣,领口有些大,两根笔直的锁骨特别明显,目光稍稍下移就能看见一条沟,最重要的是那件上衣是深紫色。
深紫色又名天堂地狱色,驾驭得了那是女神,驾驭不了就是村姑。
这都不是关键,关键是她穿着一条短裙,露出了洁白的大长腿,脚上还踩着一双黑色绑带高跟鞋,露出了晶莹的脚丫,若隐若现的性感和女王的气质扑面而来。
她其实都不是漂亮,而是令人过目不忘。
听到喊声,黄初平转过头看向那个女人,他有些发愣,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两个念头。
一是,这么穿应该挺冷的吧,难道女人都不怕冷吗?三月的杭城虽然不似北方天寒地冻,却也挺凉快的,这个女人穿得是不是也太凉快了。再则,以后娶老婆了可不能让老婆这么穿,太吃亏了。
柳清风也愣住了,听到女人走近后说原来你在这里读书,他才回过神来,问着黄初平:“你朋友?”
“没印象啊。”
黄初平摇了摇头,不知想到什么,他甩了一下头,做了一个自认潇洒的动作,嘿嘿笑道:“这一定就是传说中搭讪了,一定是那个女人看哥长得太帅,特意前来搭讪的,所以我这是被搭讪了,懂不懂。”